关于实验室废弃物收集转移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16-01-12      访问次数: 1109

各系部(实验室):

    按环保部门、学院相关废弃物管理规定:现通知各废弃物产生单位,自行整理归类,按规定标示废弃物名称、种类、重量等并填写转移单,请相关实验室于2016年1月14日下午17:00时之前完成转移工作。

    联 系 人:单树芝

    联系方式:80689577

资产管理办公室

2016年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