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务处:
为确保教学用车及见习用车正常发车,保障教学活动正常开展,现就加强学院教学用车及见习用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请教务处指定专人(1人)负责教学用车及见习用车事宜。
2.请教务处至少提前1周把用车计划报后勤保障处。
3.后勤保障处负责班车老师将提前1天把车辆相关信息(司机、联系方式、车牌号)发送给教务处指定老师。
4.请通知各班级按按排好的班次、在规定时间内、到指定地点乘车。如学生晚点,一律不候。敬请谅解。
5.教学用车计划(含用车日期、人数、发车时间、上车地点等)如需调整,请教务处至少提前2天填写《教学用车调整申请表》,纸质形式(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)送至后勤保障处。
6.如遇其他问题,请及时联系潘蓓蓓老师,电话0518-80689693。
后勤保障处
2020年09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