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饮食服务奖励与补贴基金管理暂行条例(修订版)》和《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食堂奖补基金实施细则(修订版)》文件精神,现将《2020年食堂奖补汇总表》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1月5日至1月8日。
若对上述奖补金额有异议,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后勤保障处或监察审计办公室反映。
联系人:田海燕,赵新艳;联系电话:80689641,80689539。
附件:2020年食堂奖补汇总表.pdf
后勤保障处
2021年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