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危险废物收集储存管理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3-06-27      访问次数: 86

各学部:

6月14日,省教育实验室安全检查组来我院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,提出了我院危险废物收集废液桶液面超过容量3/4的问题。

   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危险废物的管理,避免危险废物收集储存不规范导致的安全事故的发生,根据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》9.7项要求,现特将危险废物收集储存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 1.废液应分类装入专用废液桶中,液面不超过容量的 3/4。废液桶须满足耐腐蚀、抗溶剂、耐挤压、抗冲击的要求。

    2.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暂存区应远离热源、火源,避免日晒、雨淋,存放两种及以上不相容的实验室危险废物时,应分不同区域;暂存区应有警示标识并有防遗洒、防渗漏设施或措施。

3.危险废物应按化学特性和危险特性,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。

4.废液桶外壁应张贴统一危险废物标识贴,并信息填写完整。

5.实验室内危险废弃物不得堆积,应及时送至学院固废中转站。

6.转运废弃物过程中要轻拿轻放,防止撞击和倾倒,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院废弃物贮存区域。

7.发生废弃物泄漏、扩散等意外事故时,应立即向学院本部门领导、后勤保障处汇报并根据应急演练流程进行应急处置,防止事态扩大。

各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按本通知要求规范操作。对随意倾倒、堆放危险废弃物引起严重后果者,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及行为人的责任。

 

后勤保障处

2023年6月27日